據新華社電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透露,備受關註的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殺醫案被告彩春鋒一審判決公佈:被告彩春鋒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因患偏執性精神障礙,在就醫治療過程中引發了對妄想對象的遷怒,在醫院公然持刀砍殺醫護人員,造成一人死亡,三人輕傷,一人輕微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決。
  去年11月6日,42歲的彩春鋒因患有腎結石,前往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住院治療。在接受了術前“灌腸”和“皮試”後感覺身體不適,遂拒絕接受手術治療,並對醫護人員心存猜疑,產生報複心理。同年11月13日,彩春鋒到某超市購買了一把菜刀,持刀來到安醫大二附院將護士長戴光瓊砍倒在地。隨後,他手持菜刀追砍另一名護士,傷及後頸部,並砍傷前來制止他行凶的三名醫護人員。戴光瓊經搶救無效死亡。
(原標題:安醫大殺醫案被告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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