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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歲娃娃攙扶老人,卻被老人一把死死抓住,稱自己是被娃娃撞倒,並要求賠償醫葯費。事件拉鋸5個多月後,日前,因敲詐勒索,公安機關給予了蔣婆婆和兒子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對於警方的處理,蔣婆婆及家人表示不服。為了自證清白,她甚至以“全家死絕”來賭咒。
  (詳見本報今日AⅡ09版)
  9歲孩子攙扶7旬老人,這本應是一個充滿溫情的故事,尤其是在“老人摔倒該不該扶”成為一個選擇題的背景下,但是事情因為“索賠”發生了質的改變,讓“該不該扶”和“為老不尊”再次成為國人之痛。誰料事情並未結束,面對警方的處理,老人覺得無比冤枉,為證清白,不惜拋出了“全家死絕”的賭咒。
  事情似乎變得詭異起來,如果真的是老人為老不尊,惡意誣陷,這番“全家死絕”的賭咒,足見急於自證清白的迫切,在事實面前,老人這番底氣何來呢?事實上,在警方做出處理之前,無論是媒體還是民意,大多數都已站到了老人的對立面,並急於認定這是一樁“好心遭遇誣陷”的事情,甚至有論者開始將此事上升到“國人道德下滑”的高度,籲請法律對這種誣陷予以嚴懲。
  的確,在這個時候,來自警方的認定和處理無疑是最權威的。我們看到,根據警方的通報,現查明,傷者蔣某某系自己摔倒,並非由三個小孩推倒(有3名目擊證人證實),且傷者蔣某某的傷情系事發日(6月15日)形成,與網上流傳的傷者在幾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醫院病歷證實)。
  從通報情況來看,也算是有理有據,不可謂不詳盡。既然如此,在證據面前,為什麼依然不能讓老人心服口服呢?從老人及其家人的態度來看,顯然不是惡意撒潑的意思,那麼,一個直接的疑問是,這裡的“查明”,究竟有著多大的說服力呢?雖然有人證了,物證方面是否充分呢?
  之所以有這樣的質疑,並非要去對幾個孩子的善意表示懷疑,而是希望道德和法律都能站在事實和真相上,既不能讓良善被矇蔽甚至被誣陷,也不能讓真相被道德綁架,成為陪襯輿論的工具。
  我們不敢去揣測,輿論的熱議是否已經讓正義劍走偏鋒,也不敢去想象事實的真相究竟如何。面對當下的局面,一方面應包容和允許老太自證清白的表態和行為,另一方面也希望警方能拿出更有說服力的“查明”證據。在扎實的證據面前,任他人自說自話,相信真相一定不會缺位,正義也不會遲到。一如即便波折四起,即便“要不要扶”成為爭議,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一直都在的共識。  (原標題:晨報論語 老人的“賭咒”呼喚更有力的“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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